法制網吉林6月26日電 記者張淑秋 記者今日從吉林省檢察院瞭解到,吉林省檢察機關對“三類罪犯”的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進行了專項檢察,發現案件線索8件,共提出糾正意見10件,對不符合條件的10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提出檢察建議,10名罪犯現已全部被收監。
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,這次專項檢察活動分三個階段,第一階段排查摸底已經結束,已進入第二階段,將繼續嚴肅查處“三類犯罪”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問題背後的職務犯罪,並按照中央政法委《意見》要求和吉林工作實際,建立和完善制度,以促進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的依法公正規範進行。 (原標題:吉林10名暫予監外執行的“三類罪犯”被收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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